[2013]1号
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交土地出让金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挂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4日,到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七楼)或江苏恒驰大厦九楼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4日,到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4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灌云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和江苏恒驰大厦九楼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8:30至2013年2月6日15: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三)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0518-88857760 88857761
联 系 人: 左明和 荣金
网 址:www.gymlr.gov.cn
收款单位:灌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3207230101201000066797
或: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灌云支行
账 号:7066401341120100005231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