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议,通报今年1-5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完成情况,并研究推进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确保今年的105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在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万套保障房建了7成
按市委、市政府年初敲定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赛进度,保质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来看较好,超过序时进度,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据统计,今年1—5月份,全市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801套,完成目标任务的74.3%;累计竣工保障性住房3439套,完成目标任务的54.59%。
其中,全市共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4175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0.76%。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徐圩新区、赣榆县、东海县均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任务。
另外,我市还竣工公共租赁住房2563套,新开工限价商品住房2873套,竣工限价商品房876套。市区今年计划在茗昇花园新建100套人才安置房,目前已开工26套,待开工的74套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7月份开工。
给保障房开好“绿灯”
尽管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省里要求,今年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确保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我市又自加压力,要求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开工任务。
如今,离省、市里要求的时间很紧,任务又不轻,怎么办?推进会上,我市要求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大干70天,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达效。
据介绍,会议要求保障房还没有开工的县区和单位,要抓紧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帮助尚未开工的单位抓紧开工。县区政府也要强化责任意识,保障房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为保障房建设开“绿灯”。
未完成任务要被问责
对于今后保障房的开发建设,我市还明确了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抓好在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10%;对各个县区、工业园区,要加快工业邻里中心的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据介绍,在完成新开工目标任务的同时,我市还争取实现1/3项目主体完工、1/3项目进行主体施工、1/3项目进行基础施工的总目标,努力提高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市民的放心工程。
对于未完成建设任务,我市将对相关县区和单位进行约谈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www.gyfce.cn 来源于(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