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云裕达城
  • 灌云裕达城
  • 灌云裕达城
  • 灌云观澜府
  • 灌云观澜府
  • 灌云观澜府
  • 我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启动 农民进城落户更简便了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8-29  /  浏览:1770 次  /  

    外来投资或就业居民在港城落户,本地农民想把户口迁到城镇,今后都有途径解决了。昨天,我市召开推进城乡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和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这不仅标志着我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而且为外来人口和本地农民自由流动,更加简便地把户口迁入城镇创造了条件。市领导张同生、陆云飞出席了会议。  

    总体要求
  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有序引导,让农民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化结构。  
    主要政策
  据介绍,我市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主要政策有: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2年的人员,个人经商累计纳税2万元以上或个人经商连续纳税满2年的;获得市委、市政府、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市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嘉奖或给予荣誉称号的优秀农民工;在市区工作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的;在县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在本县除县政府驻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居住生产生活的,该人员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户口迁入;对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农村退伍士兵可自愿选择落户原籍所在镇或县政府驻地镇。
  除了本市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外,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以上职称人员,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其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符合条件都可在当地申请户口迁入。 
    出台背景
  我市是一个农村人口相对较多的城市,在505万户籍人口中,有乡村人口359万,其中有80多万人常年在城镇务工,他们中有许多人在城镇工作10年以上,有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和居住场所,但长期以来,由于城镇户籍的制度性障碍,使得他们的家庭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困难救助等方面,不能享受同城、同权、同工、同保障的政策,由农民变为城市市民,是众多进城务工人员的长期期盼。
  推进城乡统筹户籍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目标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连续8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11年达到8434元,今年上半年人均现金收入为4864元,尽管增速继续在全省位居前列,但离今年1万元、2015年1.5万元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同时,我市农村人多地少,如果大量农民仍然依靠土地,农民收入连续高位增长的难度较大。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将激励更多农民经过技能培训向城镇转移,进一步提高农业的附加值,让农民获得更高的收入。
  作为沿海开发的主战场,我市近年来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相继落户,各大工业园区也在加快建设,这些项目都需要大批有技能、有专长的劳动力,通过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可有序引导有技能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新生代的农民工转变成各类产业工人。
  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不仅阻碍了城乡之间人员的自由流动,而且影响了以城乡统筹为导向的新型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将打破城乡之间的户籍制度障碍,为2014年以县为单位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环节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我市充分考虑了市区、县城现有公共设施的综合承载能力,重点是鼓励引导农民向所在的镇落户,其次是所在县的城关镇,然后是向市区转移,形成农村人口向乡镇、县城和市区的梯次转移,基本上消除进城入户的门槛。目前,我市正在按照要求,统一对全市乡镇进行规划设计,重点编制镇村布局规划、产业规划、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社会事业规划等,统筹安排好城镇建设和农民进城,尽快配套好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引导农民更多地转移到城镇。
  为保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满足农民的就业、社保等需求,我市将重点做好“四大人群”的服务工作,一是对愿意进企业务工的,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让他们掌握一两门就业技能,并敦促企业给予城镇职工的福利和待遇;二是对进城镇做个体工商户的,加大创业指导力度,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融资扶持政策;三是对进城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待遇的,要继续保留其承包地、宅基地、种粮补贴等权利;四是对农民进城后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当地政府要参照土地流转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助,让农民进退自由,围绕农民的意愿做好服务。 
    本地特色
  为推进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我市出台了《连云港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户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我市的《暂行办法》既符合国家、省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又具有连云港本地特色,主要体现在“三个进一步”方面。  
    进一步分类明确了户口迁移政策
  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未区分市区、县城和建制镇,不同类别地区的准入条件和要求完全一致,即在全市范围内基本上是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作为户口准迁条件,即具备其中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户口迁移,而新制定的《暂行办法》对我市的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不再搞一刀切,而是对区分市区、县城和其他建制镇三个不同类别进行了明确。
  与现行户籍管理政策相比,具有四个变化:一是更加规范了市区的户口迁移,《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本市市区工作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住所地申请户口迁入,与原来只需要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作为准入条件相比,政策条件更加严格规范;二是适当控制县政府驻地镇的户口迁移,《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我市各县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户口迁入,沿袭了现有的户口迁移政策,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三是放开了本县农民向本县范围内其他建制镇的户口迁移,《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本县农民在本县除县政府驻地镇以外其他建制镇居住生产生活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户口迁入,极大地放宽了建制镇落户条件,鼓励本县农民到本县范围内除县城镇以外的建制镇居住生活,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向小城镇转移,推进城镇化进程;四是创新了退伍志愿兵落户政策,《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本市各县农村入伍青年退出现役的,凭退伍证可自愿选择落户原籍,或者落户(或迁入)原籍所在城镇或者原籍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也就是说,今后,农村志愿兵退役,落户不受住所、工作等条件的限制,随个人意愿,在县城镇、原籍镇或原籍均可以落户。  
    进一步解决了户口管理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市区、城镇生活1个月以上,暂不具备户口迁入条件或者具备户口迁入条件但本人不愿迁入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对领取居住证满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逐步实现本地落户,形成了阶梯式的落户政策通道。
  二是设立了街道社区集体户口。对没有集体户口的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单位等,按照一定条件设立社区街道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又没有住房的人员落户,并明确了落户顺序:对没有自己住房的,首选落户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没有单位集体户的,落户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上述条件都不具备的,落户在其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区集体户或者工作地街道办事处社区集体户。
  三是规定了集体户人员所生子女出生登记申报。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但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后,再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又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随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随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同时,《暂行办法》还对随迁子女婚姻状况进行了限定,我市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对随迁和投靠的子女不限定婚姻状况,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在《暂行办法》中,将随迁子女规定为未婚子女。  
    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服务配套政策
  今后,我市将缩短户口迁移审批时限。《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县区公安机关及乡镇派出所审批户口迁移工作时限由15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同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本市籍农村居民依本办法迁入城镇后,尊重本人意愿可以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根据规定,按本办法迁入户口的人员,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入学、困难救助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属单位职工的,享受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属自由职业者及无业、失业等人员,享受养老、医疗保险。集体户落户人员和领取居住证人员,其适龄子女和适龄领证人员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其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的权利。
www.gyfce.cn     来源于(连网)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灌云安家置业QQ群:58780338 灌云安家置业QQ群:61907798 诚邀加入
网站客服QQ:28559124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8-88658868)
苏ICP备17073412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