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灌云县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该县共获得1000万元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改造资金发放到位,极大改善了该县棚户区改造力度。
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是以县域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计划户数和改造面积等三大个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分配的。主要用于补助由政府主导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
今年灌云县共改造棚户区4个,涉及当地415户居民拆迁安置补偿,其中燕尾港镇整体搬迁工程、仲集康居示范村安置房二期已竣工,人民路东延改造以及翰林家园安置小区这两个地段的棚户区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工程建设中。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灌云县实行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拧紧专项资金安全阀,确保惠民资金落实到位。
(来源于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index.htm)